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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庄街道河道生态护坡工程3标段-男留村河生态护坡

  1标段-东岸河、唐林圩河生态护坡招标范围:(1)唐林圩河:整治长度392m,新建木桩护岸475m,重力式挡墙151m,钢筋砼护面48m,景观绿化1878㎡,挺水植物313㎡,浮水植物200㎡,修建河埠10座;(2)东岸河:整治长度657m,新建木桩护岸1290m,景观绿化3870㎡,挺水植物645㎡,修建河埠2座;2标段-卞渎港生态护坡招标范围:整治长度1110m,新建木桩护岸1550m,景观绿化4650㎡,挺水植物775㎡,修建河埠1座;3标段-男留村河生态护坡招标范围:整治长度948m,新建木桩护岸1911m,景观绿化5733㎡,挺水植物956㎡,修建河埠2座。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31日,竣工日期:2020年9月29日

  2.5合同估算价:1标段约170万元,2标段约100万元,3标段约140万元。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自2020年4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参与入围抽签,已被推荐为上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也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80%,第三年内付清。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联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