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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88,419,92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8,841,992.90元。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材机械和海外建筑陶瓷的生产和销售,战略投资以蓝科锂业为载体的锂电材料业务,另有洁能环保设备、液压泵、智慧能源等培育业务。

  1、建筑陶瓷机械业务:目前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建陶机械整厂整线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核心产品包括压机、窑炉、抛磨设备等,并围绕服务化的发展理念,为下游陶瓷厂商提供配件耗材、维修改造、数字化升级的配套服务。公司于2018年起收购意大利高精制造企业唯高,并结合意大利技术与工艺构建“中国制式”、“意大利制式”、“中意制式”三种模式的产品结构,满足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

  除应用于建筑陶瓷领域外,近年来公司继续延伸开拓机械设备的跨行业/领域应用,目前公司压机设备已延伸应用于炊具压制生产、轮毂压制成型、金属锻压、铝型材挤压机等领域,窑炉设备已应用于耐火材料、锂电池行业。

  2、墙材机械业务:公司于2008年开始进入墙材机械领域,并于2011年自主研发了国内第一条全自动化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近年来,公司墙材机械业务通过稳步发展,已跻身业内一流企业,其产品包含加气混凝土板材/砌块生产线、蒸压砖生产线、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砖混线、墙体砖自动化液压砖机系列,以及浇注搅拌机、升降式浇注头、空翻脱模机等核心设备。

  公司生产的HF系列压机和加气生产线,是一种用于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专业墙材机械设备,主要利用废料包括粉煤灰、矿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原料生产墙体材料(如标砖、空芯砖、加气块等)以及广场砖和人行道砖等,其中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公司建材机械产品遍布全球,业务覆盖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东南亚、非洲、欧洲、南北美洲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营模式:公司建材机械业务通过国内直销,国外“直销+代理”、“合资建厂+整线销售”等销售模式,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由旗下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国内陶瓷机械业务方面,公司主要着眼于国内下游瓷砖行业终端新产品迭代带来的设备需求,以及陶瓷厂生产线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换代的存量需求开展业务。海外陶瓷机械业务方面,针对建材工业发展相对成熟的发展中国家,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进行本土化运营,将生产、服务端前移,提升整体边际贡献;针对欧美等海外高端市场,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借助高端品牌的渠道将公司核心产品推向高端市场,通过打造样板工厂、具有超高性价比优势的整线投资,以及后续配件维护服务方案,提升公司陶瓷机械在欧美市场的影响力,拓展增量市场。

  行业情况: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下游建筑陶瓷行业正面临行业洗牌、战略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激烈变革,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中国建陶产能正逐步转型进入成熟化、规范化、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的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年下半年,岩板的爆发为建陶产业带来了结构性新机遇,使建材和大家居两大市场叠加,迅速扩大了建陶产业的市场空间。建陶企业纷纷抓住行业机遇升级高端陶机装备,部署岩板等智能生产线,进而带动了上游建陶机械的市场需求。作为建陶机械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基于多年技术积累,紧跟市场需求,迅速推出岩板生产设备,在国内岩板元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放眼海外市场,意大利、西班牙为建陶机械产品的发源地,其工艺及设计水平均相对优异,2020年因疫情原因海外陶机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意大利陶机行业全年营业额同比下降15%。目前,公司陶机业务呈追赶态势,市场规模仅次于意大利竞争对手,综合实力处于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地位。

  墙材机械方面,钢结构住宅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合加气混凝土板材进行装配化施工,能够大大降低施工现场的水电消耗、减少垃圾排放和扬尘污染,节能效果显著。2020年以来,我国多地部门在装配式建筑政策方面持续加码,鼓励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目前发展工业化绿色建筑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已逐步走向主流,成为国内建筑行业发展大势。目前,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品牌:新铭丰)是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市场占有率一直领先于竞争对手。

  该业务主要为非洲市场的建筑陶瓷生产与销售。自2016年开始,公司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国际产能合作”的发展战略,抓住发展中国家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改善的市场机会,在全球新兴市场非洲主动将业务延伸至下游建筑陶瓷领域,布局发展中国家的瓷砖市场,陆续与战略合作伙伴在非洲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4国合资建设并运营陶瓷厂,目前建筑陶瓷年产能近7000万㎡,并出口至东非乌干达、卢旺达、马拉维、津巴布韦,西非多哥、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等多个国家。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非洲第5个国家赞比亚的建筑陶瓷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点火投产。未来公司将定位非洲大型建材集团,把握非洲超10亿人口带来的城镇化高速发展红利,在产能扩充的同时适时进行品类拓展,实现海外建筑陶瓷业务的持续增长。

  经营模式:根据制定的“投资、建造、运营、出口”的发展模式,公司对东西非沿线国家和中非重点国家进行产能布局,通过合资设立并运营陶瓷厂,输出小投资、大产量、低成本、高回报的“中国制式”建材生产模式,借助合资公司深耕多年的营销网络,逐步替代非洲各国原有的进口瓷砖市场份额,利用本土化供应链实现对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瓷砖市场的广泛覆盖。

  行业情况:近年来,非洲国家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增长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的装修建材需求与其匮乏的本土建材制造产能的矛盾日益凸显,非洲成为世界瓷砖进口的第三大地区。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背景下,非洲消费市场潜力和当地丰富矿产资源吸引着越来越多企业进入非洲投资建厂,在拓展非洲本土市场的同时,也不断向周边国家出口陶瓷产品。2020年,因疫情原因,非洲陶瓷进口受到较大限制,当地部分陶瓷厂停工停产,公司非洲子公司凭借过硬的运营管理实力和妥善的防疫应对方案,成为各国当地为数不多、甚至唯一的瓷砖生产供应商,借机替代进口瓷砖的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建筑陶瓷业务的稳定增长。

  (1)公司战略投资以蓝科锂业为载体的锂电材料业务。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包含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碳酸锂的生产与销售、正极材料业务的投资布局。公司于2015年开始进入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石墨化代加工、人造石墨、硅碳复合等负极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2017年公司在原有负极材料相关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参股蓝科锂业布局碳酸锂深加工及贸易等相关业务。参股公司蓝科锂业拥有1万吨/年碳酸锂产能,该项目以生产钾肥排放的老卤为原料,引进俄罗斯先进技术提取碳酸锂,是中国盐湖提锂的重要力量,2020年蓝科锂业生产碳酸锂13,602吨,目前其已扩建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该项目将于2021年度投产。为支持蓝科锂业业务开展,公司亦围绕蓝科锂业布局开展碳酸锂深加工及贸易业务。

  (2)公司洁能环保业务主要包含清洁煤气化技术与装备、烟气治理技术与装备业务。其中,清洁煤气化技术与装备业务是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清洁燃煤气化系统,为下游企业提供清洁煤气化装备以及清洁程度媲美于天然气的洁净煤气服务,大大提高煤炭的综合利用效率,在保证清洁高效的同时显著降低原料气生产成本。目前该项业务已在氧化铝、陶瓷、碳素、钢铁、焦化、合成氨、钛白粉等行业进行了推广应用,在环保效果、经济效益上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3)科达液压泵业务主要业务是设计制造节能、高效高端液压泵及液压元器件,涵盖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动力单元、精密零部件等产品,科达液压泵配套应用于科达压机,也广泛应用于建材、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工程机械等行业。公司2011年进入该行业之初,国内市场中相关产品几乎完全依赖于进口,通过近十年的潜心研发和市场开拓,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目前在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上已实现批量替代高端进口泵,成为国内高压柱塞泵领军企业。

  (4)智慧能源业务:近年来公司围绕新能源产业进行了系列服务化探索,作为综合能源服务商,公司旗下子公司致力于构建行业领先的智慧能源服务平台,提供电力交易、能源管理、配电网运营、电力运维、新能源开发、充电场站运营、电力金融等综合能源服务,目前该业务已相继在江苏、福建、广东等地进行拓展经营。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973.14万元,同比增长15.06%,其中,实现海外收入345,362.15万元,同比增长38.62%;实现净利润42,912.69万元,同比增长87.07%;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8,448.60万元,同比增长13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99.38万元,同比下降50.12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详见“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如下表列示: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章节;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合并范围的变更” 章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筑陶瓷、锂电材料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森大”)、森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采购原材料及商品35,515.86万元,销售陶瓷、原料等23,929.2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8,665.63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采购碳酸锂4,000万元,向参股公司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巨铭”)销售原材料3,000万元,委托漳州巨铭石墨化加工800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集团”)旗下子公司销售建筑陶瓷机械产品14,180万元。

  关联董事边程、张仲华、沈延昌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梁桐灿、边程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筑陶瓷、锂电材料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交易公平、合理,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注:1、海外建筑陶瓷业务方面,因公司赞比亚一期项目、加纳三期项目将于2021年投产,预计公司子公司与森大集团、广州森大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有所增加。

  2、建材机械业务方面,下业加快升级改造及新建产能,与关联方宏宇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有所增加。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注:森大集团本位币为港元,上述财务数据以报告期末汇率0.84164换算人民币得出。

  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镁合金等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注:蓝科锂业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以上为其增资前股权结构情况。

  经营范围:石墨材料生产、销售;生产石墨化油焦、铁合金、金属硅、石墨烯复合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对商业、采矿业、服务业、工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家政服务、自有物业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

  根据上述公司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上述关联方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本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就海外建筑陶瓷业务的开展,发生的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往来业务;公司子公司与蓝科锂业之间的碳酸锂采购往来业务,与漳州巨铭之间的原材料销售及加工业务往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宏宇集团旗下子公司之间的建筑陶瓷机械销售业务。其中所涉产品及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各项业务开展进度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自2016年开始,公司与广州森大在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等非洲多个国家陆续合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因广州森大在非洲有近20年的经营经验,有丰富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广州森大及其关联方的渠道有助于推动非洲合资公司的前期建设和业务开展,有利于减少相关费用、降低成本。2015年起,公司进入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并于2017年收购蓝科锂业43.58%股权,形成负极材料及碳酸锂加工加工贸易的业务布局,公司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相关方产生了日常贸易、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除此之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目前持股21.86%)控制的宏宇集团旗下陶瓷企业为公司建筑陶瓷机械业务下游客户之一,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与其发生日常设备销售往来。综上所述,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在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筑陶瓷、锂电材料板块的经营模式及业务需求,以及与公司下游客户之间发生的日常设备销售及加工等劳务往来,属于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算时间和方式均符合项目进度及公司财务政策。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推动公司销售业绩,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其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增资方式:采用债权转股权形式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82.50%变为93%。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已于2018年停止生产运营活动,鉴于公司对沈阳科达洁能全部债权追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将相关债权确认减值损失,同时,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市场积极寻求潜在合作方以期盘活资产。为优化沈阳科达洁能资产结构,尽快推进其处置进程并实现最优效果,提高股东收益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前期对沈阳科达洁能人民币6亿元债权转为股权,相关债转股处理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亿元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沈阳科达洁能增资。增资前沈阳科达洁能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阳科达洁能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82.50%变为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本次增资,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以公司持有的6亿元沈阳科达洁能债权对其进行增资。债权转股权后,公司不再享有该部分债权的债权人收益,在沈阳科达洁能未来处置时将享有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增资,能够显著降低沈阳科达洁能负债,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净资产和整体价值,有助于推进沈阳科达洁能处置进程,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各方沟通,持续推动沈阳科达洁能的处置进程,因当地经营环境、沈阳科达洁能内部审批程序及资产体量较大和专用性较强等原因,其处置进程存在不达预期的可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协调各方资源,综合各方因素,在处置过程中争取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4,485,952.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3,329,501.90元,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375,378,660.30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88,419,9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841,992.9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6.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40万元,合计14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合计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16.6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95.5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4,571.3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97.78万元,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将使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减少5,895.50万元。

  此外,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8,752.06万元进行了核销,本次核销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基于公司非洲建筑陶瓷业务以及锂电材料业务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森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采购原材料及商品35,515.86万元,销售陶瓷、原料等23,929.2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8,665.63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碳酸锂4,000万元,向参股公司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巨铭”)销售原材料3,000万元,委托漳州巨铭石墨化加工800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销售建筑陶瓷机械产品14,18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边程、张仲华、沈延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列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

  1、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洁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经方案调整,本次同意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以评估价值12,435.69万元的自有土地、建筑物为上述授信提供7,900万元人民币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申请5,1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2、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3、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

  4、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科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含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向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2年。

  5、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科华石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石墨”,公司控制其60%股权)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为平衡各股东的权利义务,科华石墨少数股东佰斯通(厦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斯通”,持有科华石墨40%股权)将其持有的科华石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提供反担保,同时,佰斯通以及其股东王雪强、施舒航、施生苗、施琪玲(合计持有佰斯通100%股份)及其配偶等为上述担保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6、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徽科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

  7、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的另一股东安徽启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启联”,持有安徽科达华东49%股权)、安徽启联控股股东朱红军及其配偶,共同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华东向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不超过3年;同时,朱红军及其配偶将就公司上述担保按间接控制比例49%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项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最终授信及担保金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秘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科达洁能”)已于2018年停止生产运营活动,鉴于公司对沈阳科达洁能全部债权追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将相关债权确认减值损失,同时,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市场积极寻求潜在合作方以期盘活资产。为优化沈阳科达洁能资产结构,尽快推进其处置进程并实现最优效果,提高股东收益,公司拟将前期对沈阳科达洁能人民币6亿元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沈阳科达洁能增资;增资前沈阳科达洁能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阳科达洁能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82.50%变为93%。相关债转股处理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增资,能够显著降低沈阳科达洁能负债,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净资产和整体价值,有助于推进沈阳科达洁能处置进程,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第1、2、5、6、7、11、15、16、17、18、20项议案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合计13项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生洪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4,485,952.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3,329,501.90元,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375,378,660.30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88,419,9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841,992.9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6.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895.5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4,571.3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97.78万元,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将使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减少5,895.50万元。此外,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8,752.06万元进行了核销,本次核销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基于公司建筑陶瓷机械、非洲建筑陶瓷、锂电材料业务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及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市森大贸易有限公司、森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采购原材料及商品35,515.86万元,销售陶瓷、原料等23,929.2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8,665.63万元;同意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碳酸锂4,000万元,向参股公司漳州巨铭石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巨铭”)采购原材料3,000万元,委托漳州巨铭加工800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销售建筑陶瓷机械产品14,18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