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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 2024-02-21 02:35:15

  编号D3HA5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郭店镇王刘庄何庄村村西,无名粉丝加工厂,污水直排,污染周边庄稼地。

  举报问题位于夏邑县郭店镇王刘庄何庄村,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小作坊;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企业或项目的全称:无名粉丝厂实为夏邑县富美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411426MA9LBGXN48;无环评手续;建设时间:2022年6月建设,同年9月份生产;建设内容:粉丝生产线一条;主要生产设备建有:粉丝机、搅拌机、电加热机、冷库;生产的基本工艺:外购原料(小麦淀粉和玉米淀粉)→搅拌→成型→冷冻→解冻→晾晒→入库(粉丝),成品为粉丝。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该问题属实。无名粉丝厂实为夏邑县富美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411426MA9LBGXN48,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对厂区及周边使用无人机结合徒步做全面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水直排、污染周边庄稼地现象。实际生产废水暂存于沉淀池内。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是需要立行立改。已安排专人,现场监督,立即严格执行关停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达到群众满意。

  对该厂已关停。采取一定的措施: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清除原料。沉淀池内污水已用抽污车送至有解决能力的单位做处理。

  经调查处理,2023年11月30日,夏邑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夏邑县福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决定,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30日办结。

  该问题已办结。对该公司已关停。采取一定的措施: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清除原料。沉淀池内污水已用抽污车送至有解决能力的单位做处理。

  对该公司已关停。2023年11月30日夏邑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关闭夏邑县康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决定》,采取一定的措施: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清除原料。沉淀池内污水已用抽污车送至有解决能力的单位做处理。

  编号D3HA4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永城市演集街道,神火城市春天小区28栋楼2单元2楼的居民空调外机安装的地方不对,噪音影响一楼居民生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永城市雪枫街道,按行业类型属于住宿、餐饮、娱乐业;按污染类型属于噪声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所述“商丘市永城市演集街道,神火城市春天小区”,位于永城市花园路,现属雪枫街道办事处。该小区由神火光明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开发建设,建设内容为洋房+高层,举报涉及的28栋楼共24层。目前该小区由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商丘市永城市演集街道,神火城市春天小区28栋楼2单元2楼的居民空调外机安装的地方不对”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居民住宅为“Ⅰ类声环境功能区”。依据《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 3096-2008),“Ⅰ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55dB(A)、夜间环境噪声限值45dB(A)。据永城市环境监测站11月27日下午监测,该单元二楼空调外机正常工作期间噪声强度为35.56dB(A);11月27日夜间监测,该单元二楼空调外机正常工作期间噪声强度为33.5dB(A),均不超过国家规定的“Ⅰ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消除影响;做好邻里矛盾的调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依法责成该小区28栋楼2单元2楼居民将该户空调外机迁移安装至百叶窗内空调外机预留位置,于2023年11月28日前完成。

  该问题已办结。11月28日上午,201业主已将涉事空调外机迁移安装至其所在二楼百叶窗内空调外机预留位置。整改后,经电线室邻居,均表示没有受到空调外机噪声影响。

  编号X3HA9举报内容为:反映在商丘市睢县后台乡派出所对面,有一个没有一点手续的搅拌站,搅拌机在外部,没安装除尘设施,扬尘满天飞,院里没有硬化,刷车的污水外排。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县,按行业类型属于水泥、玻璃;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睢县瑞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睢县后台乡北村,法定代表人:张某,2023年5月18日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9GRWH86T,营业范围: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2022年7月12日,该公司《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100万平方装配式建筑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经睢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睢环审〔2022〕4号),2022年10月建设。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3个部分属实,整体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取得有《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100万平方装配式建筑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审批手续。该公司正在建设中,不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条件,未取得验收手续。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搅拌机外部未封闭,搅拌机自身带有除尘设备。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部分地面已硬化,厂区北侧进原料棚的道路未硬化,发现该公司原料棚内存有原料未覆盖,原料棚未封闭。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搅拌机北侧建设有沉淀池,由于管理不规范,进出车辆存在在大门口冲洗的情况,导致冲洗水外排至门北侧路边沟。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包括:搅拌机完全封闭、道路硬化),组织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加强环境管理,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刷车污水外排问题已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生产设备搅拌机的封闭、道路硬化建设;2024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验收标准,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睢县后台乡人民政府、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环保项目建设,达到验收标准,组织并且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二是督促企业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生产设备搅拌机的封闭。三是督促企业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厂区北侧进原料棚的道路硬化。四是立行立改,立即对前期外排的污水及废渣进行清理。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该公司目前已制订整改方案,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督促该公司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验收标准,组织并且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该公司目前已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督促该公司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生产设备搅拌机的封闭工作。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该公司目前已制订整改方案,已承诺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未硬化道路路面的硬化工作。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于2023年11月27日对瑞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做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原料仓未密闭,有扬尘产生。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于2023年11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豫1422环责改字〔2023〕02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3年11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1422环罚告字〔2023〕027号),拟处罚款58160元。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验收标准,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厂区北侧进原料棚的道路硬化。

  编号D3HA9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示范区方域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公园里小区附近有一个应天饲料厂,夜间8时30分至次日早晨6时有刺鼻气味产生,臭味大。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按行业类型属于饲料加工;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接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产业集群;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人反映的“应天饲料厂”全称为“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晨风大道与飞跃路交叉口西200米左右路北,占地约266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江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7J。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建成。2009年12月31日,《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商环审〔2009〕263号。2011年9月6日,《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项目》经商丘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验收文号:商环验〔2011〕11号。2016年12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47J001X,2023年11月20日变更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2028年11月19日。2023年3月16日,《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商示环审〔2023〕6号,2023年7月29日完成自主验收。主要建设内容有:浓缩池车间、肉粉车间、畜禽副产品油脂车间、成品库、锅炉房、办公楼及配套环保工程。工艺流程为:原料上料工段→熟化缓存工段→熬炼工段→压榨&冷却工段→毛油过滤工段。主要成品:动物源性单一饲料原料。主要原材料:屠宰场分割的猪、鸡、鸭边角料、冻板等动物副产品。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油烟、臭气浓度。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物料蒸煮、熬炼、压榨等工段产生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经废气冷凝器→低温等离子→喷淋系统来进行处理。生产期间厂区内确有轻微异味存在,工人在进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时未及时关闭车间门窗。该公司自2019年起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做人工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数值均不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023年10月25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委托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做了检测,检测报告数值均不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详见监测报告)。2023年11月27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分局委托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做检测。检测报告数值均不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详见监测报告)。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立行立改,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臭气排放;科学制订搬迁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并快速推进整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该公司逐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尤其是夜间的管理,一是工人进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时及时关闭门窗,严格落实密闭措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及时维护。二是对车间及厂区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每天不低于3次。三是示范区管委会制订搬迁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2024年年底前,搬迁到位。

  关于“商丘市示范区方域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公园里小区附近有一个应天饲料厂,夜间8时30分至次日早晨6时有刺鼻气味产生,臭味大”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逐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门窗严格密闭,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对车间及厂区进行每天不低于3次的除臭喷洒。

  对于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事宜,目前示范区管委会已经制订了《关于印发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示管〔2023〕104号)。

  2023年11月27日,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示范区大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商示环责改〔2023〕第7号),要求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工人进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时及时关闭门窗,严格落实密闭措施。

  示范区管委会将按照《关于印发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示管〔2023〕104号)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整改到位。

  主管: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法律顾问:河南梁园律师事务所 吴峰 李秀丽 商丘网联系电线号